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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十月一日取消副食品补贴

1998-09-23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9月22日讯从今年10月1日起,北京市将取消实行了13年的市民每人每月7.50元的副食品价格补贴。

北京市民每人每月7.50元的副食品价格补贴始于1985年,当时主要是针对猪肉价格调整过大而给予市民的肉价补贴。13年后,这一补贴办法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。去年,北京市城镇居民年人均生活费收入达7750元,同期增长7%。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上涨幅度为4%,比上年下降了3.3个百分点。

据统计,1985年时,7.50元副食品补贴相当于本市平均工资水平的10%,到了1997年,这一比例已下降到1%左右。目前,北京市仍在享受这一补贴的市民仅限于一些传统国有企业在职职工、家属及一些退休人员。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副食品补贴在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时期时已合并到了工资中。与此同时,多种所有制结构近10年来在北京市稳步发展,使传统计划经济的补贴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时代的要求。

副食品补贴作用日渐淡化,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本市却日臻完善。养老、失业保险、医疗统筹、社会救济制度的建立使本市低收入人群获得了更加切实的保障。每月290元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,每月200元的企业下岗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,每月203—247元的失业救济金标准,每月190元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,每月20元的粮油“帮困卡”,为本市数万名低收入居民支撑起了保护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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